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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空港工业园区企业技改扩能转型升级政策

园区政策 / 作者:龙智造工业云 / 来源:网络 /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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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

一、土地利用支持。

对园区企业利用自有空置土地新建工业厂房及配套设施的,投资总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二、招商引荐奖励。

对园区企业每招引一个在园区注册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固定投入达到1000万元的项目,园区将给予招引企业一次性最高20万元奖励;达到30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最高30万元奖励;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最高50万元奖励。【备注:临空办拟出台《渝北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招引条件为合同投资额1亿元以上或500强企业,结合园区实际情况,故按自订政策实施】

三、项目落户支持。

对入驻园区空置厂房、空置土地,并在园区新设立独立法人单位的,参照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的标准,给予五年“100%、100%、100%、50%、50%”比例的产业发展支持。

四、产业发展基金

由空港经济公司组建专班人员,设立产业发展基金,允许其他基金加入,对成长性较好的企业进行投资,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具体实施办法由空港经济开发公司研究,在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备注:按照区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精神,由空港公司负责试点成立产业发展基金,解决企业融资难题】若上述政策与国家、市、区普惠政策有类似的,企业可择优选择,但不重复享受。另外,此政策不公开,由空港经济公司根据企业的情况采取针对性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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