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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渝财规〔2023〕1号
各区县(自治县,含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有关金融机构: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财政金融联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81号)要求,加快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聚焦主业、增量扩面、降本增效,助力提信心、稳增长、强主体,力争全年新增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担保业务规模超过250亿元,特制定《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 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按照工作安排,现将《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财政局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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