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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戎融通“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研发和产业化”

数字内容

完成单位:北京振戎融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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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详情

 振戎融通公司申报的“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研发和产业化”项目是北京振戎融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戎融通”)为满足市场需求,自主研发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数字版权保护产品,并基于所掌握的DRM核心技术开发出能满足移动网络和互联网络数字内容保护的解决方案,全面解决数字内容在传播过程和发行渠道所遇到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1、成果主要内容: 本成果是振戎融通公司引进世界先进技术,结合移动通信市场特点和发展趋势,进行很多有针对性的设计和再次开发,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并已成功应用在中国联通移动增值业务中。 ZRRT DRM Agent已经在2004年8月30日获得了北京软件行业协会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证书编号:京DGZ-2004-0027,有效期五年),在2004年6月16日获得国家版权中心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号:2004SRBJ0459),并在北京市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过了技术鉴定。 ZRRT DRM Server已经于2006年4月25日获得国家版权中心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登记证书(登记号:2006SRBJ0832)并于同年获得北京软件行业协会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证书编号:京DGY-2006-0999) ZRRT DRM Packager(振戎融通数字版权管理打包工具软件)于2006年4月25日获得国家版权中心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登记证书(登记号:2006SRBJ0833)软件产品证书正在办理中。 “振戎融通无线音乐下载系统软件”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登记证书”,(登记号:2006SRBJ0849)并于2006年10月获得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证书编号:京DGY-2006-0998)。 本成果也已经申请并获得一项专利:专利名称为“一种面向移动信息终端的数字版权保护办法”,专利申请号为:200510012012.7。 2、本成果的内容及重点解决的问题: 2-1、本成果的主要内容 本成果旨在符合国际标准、满足实际需要的产品,并将之成功应用于移动运营商和手机厂商,实现对移动增值业务的DRM保护,同时也成功应用于互联网音视频下载保护、政府数据安全等领域。 2-1-1、开发出符合OMA DRM 1.0标准的产品 支持转发锁定(Forward Lock)功能,用户获得数字内容后,只能自己使用,不能拷贝、转发给他人。 支持组合发送(Combine Delivery)功能,用户获得数字内容后,只能自己使用,不能拷贝、转发给他人,同时用户使用该内容时是有限制的,比如只能使用三次,或者只能使用一个月。 支持单独发送(Separate Delivery)功能,数字内容事先经过加密,而解密的密钥和对该应用的使用权限存放在另外的权限对象(Rights Object)中,权限对象是由服务器主动PUSH给用户的。 支持超级分发(Superdistribution)功能,用户获得加密的数字内容后,可以分发给其他人,其他人要使用该数字内容,必须先从服务器端获取对应的权限对象,才能解密该内容并使用。 2-1-2 开发出符合OMA DRM 2.0标准的产品 兼容OMA DRM 1.0的全部功能。 支持流媒体的版权保护,数据流加密后再分发,访问加密数据流的密钥被放置在权限对象中,只有获得权限对象,才可以访问受保护的数据流。 支持域,用户可以在同一个域内的所有具有DRM功能的设备之间脱机共享受保护的内容。 支持备份和输出:数字内容可被安全地存储到可移动介质、网络存储设备或一些其它形式的存储设备中,数字内容也可以被输出到其它DRM系统,这样就可以在一些其它DRM机制的设备上使用。 支持广播,支持广播方式发送DRM内容和权限对象给用户。在这种情况下,DRM内容和权限对象可以通过标准的广播发送技术从广播内容分发者处发送给用户。广播内容是受保护的,其内容保护密钥(CEK)在权限对象中的受保护区中。 支持非连接设备,支持以能联网的设备作为中间介质,辅助不相连设备购买和下载内容和权限对象。 2-1-3 开发出符合移动运营商规范要求的定制产品,如中国移动DRM规范、中国联通DRM规范、其他运营商DRM规范等 2-1-4 实现DRM产品在主流手机平台上的集成,支持GSM、GPRS、CDMA、WCDMA、TD-SCDMA等各种制式的手机 2-1-5 实现DRM产品在移动存储卡控制芯片、其他安全系统控制芯片中的集成和应用,如互联网音视频下载保护、政府机密数据安全保护等。 2-2 产品外观结构图和原理 2-2-1 系统原理 内容提供者在内容发送之前按照DRM系统中的内容格式对其进行打包,以防遭到非法访问。内容分发者负责发送DRM内容,授权中心则负责生成权限对象。用户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服务、内容,内容分发者采用某种传输方式将内容发送给用户,用户还需要从授权中心申请、购买该内容对应的权限对象,DRM代理根据权限对象中的许可和权限控制内容的使用和消费。 内容提供者、内容分发者和授权中心体现了在系统中的逻辑角色。根据部署环境的不同,它们可以由相同或不同的主体来提供,并由相同或不同的网络节点来执行。例如,在一个部署环境中,内容提供者可预先对DRM内容进行打包,然后由内容分发者同时作为内容分发者和授权中心将这些内容以及对应的权限对象分发出去。 权限对象经加密与特定的DRM代理相绑定,因此只有该DRM代理能够对其进行访问。本规范中将DRM内容与权限对象在逻辑上进行分离,这样DRM内容与权限对象的申请和交付既可单独进行,也可以同时进行。例如,用户可以选择一个内容、付费,在同一次交易中同时接收DRM内容和权限对象。此后,如果权限对象到期,用户可以返回购买新的权限对象,而无需再次下载DRM内容。 DRM内容只有在拥有有效的权限对象时才能进行访问,因而可以自由进行分发。由于用户可以在彼此之间自由地传送DRM内容,这样便促成了诸如超级分发等形式的出现。为访问新设备上的DRM内容,必须要申请新的权限对象并将其发送给该设备上的DRM代理。 2-2-2系统架构 DRM系统是一个端到端的系统,由DRM服务器和DRM客户端组成。 ZRRT DRM 服务器(DRM Server) ZRRT DRM服务器是一个独立的服务器,具有进行内容的加密处理,权限信息的定义、获取,权限的生成,权限的分发,用户的管理,业务流程的管理等主要功能。 ZRRT DRM服务器采用先进的服务器设计思想和技术,具有高性能处理能力,支持的峰值流量为208条/s,峰值200条/s ,处理业务400万条/天。 ZRRT DRM 服务器对外接口采用国际公认的SOAP协议,可以十分方便的集成到移动通信网络系统中。 ZRRT DRM 客户端(DRM Agent) ZRRT DRM是为移动终端设计的客户端,具有通过权限控制受保护内容的使用,DRM文件的解析,权限的解析、加密存储和管理等功能。 ZRRT DRM 客户端体系结构 ZRRT DRM客户端设计成OS层级的API,因此只需移植一次,就可以支持多种数据业务的DRM保护需要。同时由于ZRRT DRM客户端是独立于终端上的业务客户端软件,因此扩展起来非常方便。 ZRRT DRM客户端(DRM Agent)采用先进的嵌入式软件设计思想和技术,全部用标准C语言实现,执行效率高,占用资源小,可适用于目前所有的移动终端。 本项目的成功实施,将形成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自主知识产权和产品,填补国内空白,可替代进口,并出口创汇。本项目旨在使用技术手段落实政府相关法律法规,从根本上解决内容盗版,逐步树立消费者版权保护意识,全面提升移动增值业务水平促进我国文化产业的蓬勃、健康发展。 1、市场前景:市场需求分析 (1)、数字化时代文化传播领域现状和发展中面临的严重盗版问题: --伴随着数字化信息使用权的转移,信息的再生产权利不可避免地也发生了转移。由此导致任何获得信息的人都可不受约束地通过信息的再生产获得利益。 --在互联网这个虚拟的数字空间里,往往无法清晰地识别用户,明确地规划和约束用户对于信息使用的行为。 由于信息自身的这些特点,最终用户无意或有意地对有价信息进行任意的拷贝、粘贴,尤其是无所顾忌的二次传播,以几何级数的速度消耗了潜在的用户资源。尤其在互联网时代的今天,非正常渠道、非合法身份获取信息的便利与低廉,直接影响和左右着着信息产品的价格与市场,抑制和阻碍了信息价值的实现。 文化娱乐产业迅速崛起,政府对民族文化产业一直十分重视,不断投入财力大力扶植本土文化作品创作和传播,公众舆论对于版权保护的呼声不断,数字内容传输渠道中的版权保护问题已经成为严重制约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的障碍,如得不到根本解决,整个文化产业链条就会形成恶性循环。 2、无线数字内容产业链各方发展对DRM技术和解决方案需求强烈;DRM手段可使整个移动增值产业链发展步入良性循环 对手机厂商来说,DRM保护技术是移动通信发展的趋势,DRM Agent已经成为国外手机的标准配置,也是国内外主流移动运营商对手机的要求;DRM技术吸引更多高价值内容,提升产品附加值:手机性能的日益增强和功能多样使用户对手机的依赖性大大增加;对移动运营商来说,DRM带来更多丰富增值内容和服务,吸引更多使用者,提升ARPU值,新的运营模式带来业务收入增加;对内容提供商(CP)和内容创作者来说,DRM技术提供全新发行通道和收费渠道,弥补侵权漏洞,体现创作品和创作者价值。 3、本项目的目的、意义和必要性: 1)、为影视创作制作单位和个人创作者提供安全可靠的版权保护,并建立了全新的、快速及时的数字化作品发布和交易平台;通过技术手段开创的全新盈利模式,给创作者带来有保障的作品收入,以激励他们的创作积极性。 2)、同时,广大手机用户和音乐、影视爱好者也可以方便迅捷地获得更多高质量的、具合法版权的数字音视频内容。 3)、为包括无线网络运营商、唱片公司等文化内容创作、制作、出版机构、无线网络服务提供商、手机厂商、芯片厂商和手机消费者在内的移动增值领域提供了一套整体实用的增值业务发布和下载平台,项目独有的服务体系和盈利模式给上述相关企业带来了新的市场机遇和利润增长点。 本项目填补国内技术空白,振戎融通公司拥有本项目中主要技术的知识产权:本项目是公司引进国外同类技术,并结合国内情况进行再次研发,以逐渐形成新的产品核心竞争力,开发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并实现产业化,大大降低了国内生产企业使用专有技术的成本,以本土化的产品和服务抵制行业和产品垄断,加强本国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民族企业自信和企业竞争力,打破国外产品垄断市场的局面,有力推动我国通信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综上所述,无论在技术上,还是在技术与业务结合上,本项目都具有很强的竞争优势和巨大的市场增长力,运用高技术手段,保护知识产权、规范文化市场秩序,拓宽文化作品的传播发行渠道,是文化与科技的有机结合,在创造可观经济效益的同时有力维护国家文化产业的健康成长,为文化产业带动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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